本报讯(记者 姚磊 通讯员 国强)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市水产苗种生产基地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苗种生产基地繁育用水的水源、养殖设施、管理制度、安全配套设施、饲料仓库、药品仓库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重点检查了在水产苗种繁育过程中是否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苗种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完善。
通过现场检查,我市2家苗种生产基地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未发现有存放使用违禁药品等违法行为。但存在“三项记录”不全问题,执法人员为他们送去了“三项记录”簿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规定,并要求其认真做好养殖生产记录,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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