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正式启动

核心提示: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4月25日,我市正式印发《丹阳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我市县管校聘工作正式启动。

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7月全市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实施;2020年7月在全市各学段全面实施

本报讯(记者 菀滢 通讯员 教宣)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4月25日,我市正式印发《丹阳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我市县管校聘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从2019年7月开始,在全市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实施;从2020年7月开始,在全市各学段全面实施(含机关部门)。

据了解,此次县管校聘的工作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转换身份。由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2019年实施的单位签订三年聘用协议,2020年实施的单位签订一年聘用协议),实现教师从“单位人”到“系统人”的身份转变,盘活教师资源,统筹调配师资。二是核定编制。根据各校在校生情况,按照班师比核定学校编制数,并统筹考虑学校师资实际情况,科学核定实施学校事业编制。三是核定中层职数。中层职数由学校申报,教育局审批确定。不得超过教育局核定编制的规定比例上限,规模较小的学校保证主要处室运行。四是组织竞聘。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五是竞聘岗位。按照竞聘顺序,分为首轮竞聘、次轮竞聘、组织调剂三个步骤。在公示无异议后,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学校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明确工作岗位内容、要求,聘任期限为3个学年。聘任协议一式3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执1份、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1份存入人事档案。

《方案》还对孕期哺乳期人员、重病人员、待岗人员聘用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指定医院(丹阳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其上级医院,下同)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材料。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再在系统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待岗人员原则上由原学校安排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对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的,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

待岗培训期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待岗培训6个月后,未能重新竞聘上岗的,其待遇按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处理;待岗培训期12个月后,仍未能重新竞聘上岗的,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其待遇按参加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处理,由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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