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轮胎突然冒烟起火高速交警“秒变”消防员

核心提示: 22日上午,在江宜高速公路新桥收费站出口处,一辆大货车的轮胎突然冒烟起火,这时正在收费站巡查的高速交警秒变“消防员”救火,及时化解了这一险情。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郭至焘)22日上午,在江宜高速公路新桥收费站出口处,一辆大货车的轮胎突然冒烟起火,这时正在收费站巡查的高速交警秒变“消防员”救火,及时化解了这一险情。

当天上午10时45分,镇江高速三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陈绍明带领中队辅警,在江宜高速公路新桥收费站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突然,他看到前方一辆苏B牌照大型货车的左前轮冒起了浓烟,还伴有些许火花,正在缓慢驶出收费站。陈绍明大吃一惊,立即冲上前,示意该车停靠在安全区域,同时让辅警迅速到警车上取来灭火器。货车驾驶员本不明情况,下了车才发现这一险情。陈绍明又立即让驾驶员上车取灭火器,但是驾驶员却说他的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

在接过辅警取来的两个灭火器后,陈绍明对着轮胎着火点喷了过去。眼看着两罐灭火器快用完了,但是轮胎处的浓烟似乎并没有减少,甚至还在不停地往上涌,火苗也在时不时地向外窜着。于是,陈绍明立即拨通了“119”,请消防部门到场支援。最终,在交警和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该车轮胎处的火苗被扑灭,成功消除了一起险情。

随后,陈绍明仔细检查了驾驶员的证件及车辆,告知驾驶员《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并嘱咐驾驶员高速行车务必注意安全,配齐安全设施,切莫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现场,驾驶员也对陈绍明的热心服务表示万分感谢,保证以后开车上路行驶前一定做好安全检查。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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