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权利 责任 风险”主题

我市银行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

核心提示: 丹阳人行、交行的志愿者们走上街头,为市民们讲解金融维权知识,发放金融风险手册

丹阳人行、交行的志愿者们走上街头,为市民们讲解金融维权知识,发放金融风险手册,并现场提供假钞识别、手机银行使用指导、网点查询等金融服务。

(记者 嘉瑛 通讯员 陆卫东 摄)

丹阳农行的团员青年来到南师大中北学院,与师生交流座谈金融消费者应有权利,普及网络诈骗、银行卡盗刷防范等金融知识,帮助大学生们提升金融维权能力。

(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华元成 摄)

丹阳农商银行的业务骨干在市民广场举行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摆放金融理财、征信管理、防诈骗等台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受理咨询50次。

(记者 嘉瑛 通讯员 韦丽 摄)

本报讯(记者 嘉瑛)三月份以来,结合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金融问题,人民银行丹阳市支行带领全市商业银行,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

 

“近几年,金融手段不断多样化,金融科技水平也越来越高,为市民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服务。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为数不少市民对于自身的金融权利没有很清楚的认识,对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概念,甚至认为金融产品没有任何风险。这些充分暴露了当前市民金融生活的薄弱点。”丹阳人行金融服务二部主任陆卫东语重心长地剖析道,正是因为存在这些盲区,今年我市银行业就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理性解决金融消费纠纷。

据陆卫东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金融消费者拥有以下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这其实也要求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满足金融消费者这些基本权利的实现。

而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金融消费者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因为金融产品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自己,他们在金融消费过程中肯定会对自己的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所以金融消费者自身应对自己负责,在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状况,挑选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承担金融产品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患。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很多金融产品都具有特定的金融风险,或在收益方面,或在安全性方面。为此,消费者应有充分的知识储备和心理准备,增强自我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通过合法程序保护自己的金融权益不受侵犯。

记者了解到,针对当前我市金融消费实际状况,围绕人行布置的“权利责任风险”主题,我市各商业银行纷纷开展了类型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网点、广场、社区等场所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重点加强金融消费者对个人及家庭的负债、储蓄、投资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个人和家庭对重大不确定性的预防意识;设立咨询台、开展现场咨询,热心解答百姓关注的热点金融消费维权问题,同时受理投诉举报,为金融消费者排忧解难;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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