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辛婷)江西一男子将自己虚构成妙龄女孩与微信好友相处,并以考验为由不与网友见面和视频通话,使得两名网友对其女性身份深信不疑,继而不断给其发送财物达2.5万元。近日,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5月,被害人黄某通过微信添加被告人陈某为好友,陈某将自己虚构成女性与黄某交流,后与其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黄某多次通过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形式,先后向陈某共计发送了8000余元钱款。
2018年3月底,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张某为好友,后二人在网上发展为情人关系。半年内,陈某通过微信多次向张某索要财物,张某发送给陈某9000元钱款,并购买了一部价值5600元的某品牌手机寄给陈某。张某在多次要求见面被拒后才意识到可能被骗,报案后,警方很快将陈某抓获。
经审讯,陈某系江西人,几年前来丹阳打工,由于好吃懒做,不想干苦活累活,就想到了行骗,于是化妆成妙龄女子,打着恋爱的幌子,骗取钱财。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多次诈骗他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法院查明以上事实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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