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刑婷)85后无业男子王某某,为获得朋友信任,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朋友6万元。近日,法院一审宣判,以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中旬及8月底,被告人王某某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为追求高消费,编造其父亲生病住院需要用钱的借口,两次骗得其朋友聂某某共计4万元。2018年10月12日,王某某在无力偿还上述款项的情况下,又编造理由,骗得朋友聂某某2万元,以上所骗取的6万元被王某某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人自愿代为退回全部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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