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清扬 小岳)元宵佳节,花灯璀璨,正是千家万户阖家欢聚吃汤圆、闹元宵,共度美好佳节的幸福时光。丹阳法院执行局三名干警却放弃与家人团聚,奔波至千里之外的湖南省汨罗市,顺利“啃下”了一起拖欠货款的“老大难”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罗某、郭某夫妇,湖南汨罗人,在案件审理中与申请执行人丹阳市某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民事调解书,承诺到2018年11月全部付清货款、诉讼费合计34万余元,逾期不付另外承担违约金。但到期后,他们仅还了6万元,就再也不愿付款,且音讯难觅。申请人无奈之下,向丹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远在千里之外的湖南,且一直不接执行法官电话,也不回信息,让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经认真翻阅审理卷宗,执行法官发现该案在审理阶段曾保全了被执行人两套房产,感觉被执行人并非无履行能力,遂决定远赴湖南上门执行。考虑到春节至元宵节期间被执行人很可能尚未外出,执行时机稍纵即逝,丹阳法院执行局岳为尧、钟勇标、黄世增三名执行干警顾不上元宵佳节与家人团聚,于2月18日一早急急出差赶往湖南省汨罗市,并想方设法打探到了罗某在某乡村的住址。
2月19日上午,当三名从天而降的执行人员突然出现在面前时,罗某夫妻一下子懵了,非常震惊,他们承认应该及时还款,但表示外账还没有收回,只有几万块钱。
考虑到处于人生地不熟的乡村,为了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避免节外生枝,执行法官遂抓住时机,将罗某夫妻带至当地的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在该院工作人员的协助配合下,执行法官抓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相关法律规定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后果详细告知罗某夫妻,晓以利害。慑于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执行的坚决性,罗某夫妻最终答应及时凑钱配合执行。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多,罗某夫妻才设法将欠款、违约金共计25万余元,加上执行干警当天通过银行扣划的4万元,共约30万元,全部转至丹阳法院账户。该案最终顺利执结,执行干警们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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