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辛婷)乔迁宴上父亲拒绝了儿子好友的敬酒,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儿子替父“帮忙”致人轻伤。年前,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19日中午,被告人李某因乔迁在某酒店摆酒席,并宴请了被害人赵某来喝酒。赵某在向李某的父亲敬酒时,因其没有喝,赵某觉得没有面子,便用手将桌上的碗筷推翻地上,吃完饭后双方为此又发生争吵并开始动手,被告人李某见赵某殴打自己的父亲,便用拳头朝赵某的脸部打去,并将赵某推倒在地,赵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赔偿了赵某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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