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涉及转隶组建的新老部门共22个
本报讯(记者 蒋玉 通讯员 朱燕萍)昨日上午,我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黄春年、黄万荣、赵志强、李忠法、沈岳方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根据中央、省、镇江市要求和市委部署,我市机构改革需在2月底前基本到位,全市涉及转隶组建的新老部门共有22个。据悉,机构改革后,全市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均为正科级。其中,党委机构10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与机构改革前相比,撤销机构17个,组建机构10个,保留机构27个。净减少正科级行政机构7个,其中,市委机构净减少4个,市政府机构净减少3个(环保部门因垂管体制改革不再作为丹阳市政府机构,改革前后均未计数)。
市委书记黄春年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市县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一起,从总体上构成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地方篇章”。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从体制机制上为丹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和活力;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强化系统思维,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市精神,更加适应发展要求。
黄春年强调,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推进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总体要求,严格遵循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建立与中央、省、镇江市机关上下一致、运行顺畅的机构职能,健全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市委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重点从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府治理体系、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三个方面发力;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贯穿始终,围绕打造政府和市场“双强引擎”,坚持在机构合并上做加法不加门槛,在权力下放上做减法不减责任,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优化协同高效贯穿始终,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坚持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黄春年说,此次机构改革时间紧、要求高,大家要严格工作标准、注重统筹兼顾、把握时序进度,做到有组织有步骤推进,全方位全要素落实。要加大“统”的力度,转隶组建部门领导班子与撤并部门和职责划入部门主动联系、密切配合,不再单独保留的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协助做好各项交接工作;严密“抓”的程序,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坚持先转隶、再“三定”,坚持依法推进,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好“人”的工作,妥善搞好人员调整安置,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引导广大干部更好地立足新岗位、展现新作为;执行“铁”的纪律,坚持挺纪于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保密等各项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全程跟进、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凝聚“改”的力量,强化正面宣传,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注重思想引导,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岗位职务调整变化。
市长黄万荣主持会议并要求相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认识层面同心同向、工作层面无缝对接,确保按序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强化统筹协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不出现任何闪失;严格纪律执行,按照市委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扎实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划转、经费预算调整、印章刻制、对外挂牌、档案交接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保密等方面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捷就《丹阳市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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