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规模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工作启动
补贴对象为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20亩及以上者,补贴标准为102元/亩
本报讯(记者 须俊 郡玉 通讯员 金耀)记者从市农委、财政局获悉,全市规模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工作已经启动,补贴对象为2018年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为102元/亩。
据了解,对规模稻谷生产环节实施补贴,是国家和省出台的又一支农惠农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优粮优价”市场流通机制,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优化粮食供需结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谁种粮、谁受益”的政策要求。
根据我市出台的规模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实施方案,各镇(区、街道)及村委会组织规模稻谷生产者申报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建立补贴清单;组织财政、农业、农经部门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签字确认,并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开展镇级核查。
据统计,全市2018年规模稻谷生产环节补贴总面积达29.38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02元,共拨付补贴资金2997万元,补贴资金将通过“一折通”平台打入应享受补贴对象的账户之中,应发放给村组集体、合作社、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
为确保稻谷生产环节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促进我市稻谷规模生产主体健康发展,我市强化了对各镇(区、街道)发放工作的督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由村组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严格执行补贴发放工作程序,严格杜绝补贴发放过程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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