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张斌)我市在指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实施了好几天,之前也已经有两人因燃放爆竹分别受到处罚,但没想到还是有人以身试法。4日上午,装修工人华某因为装修新房开工,想图个吉利,于是燃放了爆竹,结果被警方处罚。
4日上午9时许,开发区嘉荟新城二期某室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正在附近巡查的大泊派出所民警获悉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是某装修公司的装修工人华某在室内燃放爆竹。因刚刚燃放结束,现场仍弥漫着刺鼻的火药味,室内客厅的地面上则散落着燃放后的爆竹纸屑。经现场询问,华某表示,因该居室装修当天开工,他为图个吉利,所以按照传统习惯就在室内燃放了爆竹。
随后,民警对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华某处以500元罚款。华某表示,今后,他会严格遵守禁放规定,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同时建议公司更换电子鞭炮。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随着春节临近,一定要遵守“禁放令”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发现他人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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