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书林
改革开放初期的订婚照片
改革开放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地改善,订婚的要求也水涨船高。
旧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社会法定婚姻自由,但自由恋爱是部分人,因各种原因也需要媒婆媒公(统称介绍人)牵线搭桥,由介绍人说合成功后就订婚。
那时订婚称拍照,拍照前首先要“三大件”,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当时农村只有少量“三大件”票券分到大队。要为儿子办婚事的父母,早就到大队去要求分给这些商品的票券。另外再托亲友想办法开后门找票券,若实在无法筹齐,女方也谅解,但自行车必不可少。那个年代,骑辆新自行车比现在开一辆高档小轿车还要时髦,路人刮目相看。同时,布料不能少,那时农村都是买布请裁缝师傅回家做衣服。一切条件谈好就拍照。
拍照由男方择吉祥佳日,通知女方进城拍照,女方再通知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人到丹阳双井巷口集中,当年百货公司、照相馆、丹阳饭店、丹阳浴室、人民电影院都在双井巷口,成为农民订婚一条龙服务之地,也是丹阳最繁华之地,应到之人到了一部分后就进百货公司挑选和购买既定商品,女方亲友帮着挑选。这一项目完成后就到照相馆拍男女半身合照,这样订婚大事告成,为祝订婚之喜,所到的全体亲友就到丹阳最大的饭店——丹阳饭店(今老寿星药房所在地)大吃大喝,饭饱酒醉者到丹阳浴室休息,其他不喝酒者到人民电影院看电影。一切由男方买单。从此男女两人可互相来往,同进同出同看电影,村民们就不会议论了,两人开始了谈情说爱的生活,男方到女方家中去,村民们称他为“毛脚补代”,女方到男方家中去称她为“毛脚媳妇”,农忙季节“毛脚补代”还要帮助“毛脚丈母娘”种责任田,肩挑割下的稻麦登场,肩挑肥料下田,承担推小车送公粮等重活。等办过结婚酒后“毛脚”这顶帽子自然就摘了。那时候的结婚酒是“六盆六”,就是六个冷盆、六个热菜,不进馆子,不请厨师,村民帮忙在家里烧。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快速改善,“三大件”已变成房、车、礼金,房是城里有房,车是小轿车,礼金是指人民币从三万六起到十万左右不等,结婚酒席在大酒店办,还请婚庆公司布置筵席厅,隆重举行结婚仪式。四十年,变化似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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