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从“监督”到“参与”!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再提升

核心提示: 11月22日至23日,南京市司法局会同市检察院联合举办2018年度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专业培训班。

11月22日至23日,南京市司法局会同市检察院联合举办2018年度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专业培训班。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共约130人参加。

会议首先宣读了《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确定2017年度全省人民监督员考核优秀等次的通知》,并为胡乐涛等优秀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颁奖。

南京市检察院专职委员顾静指出,当前,随着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人民监督员履职范围发生了变化,人民监督员的职能定位将从单一的“监督”发展为二元的“监督”“参与”,希望大家要更好地适应改革所带来的新变化。

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世刚总结了2017年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准确把握人民监督员职责定位,积极适应人民监督员职能定位调整的新变化;二是加强学习,强化对案件监督工作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三是增强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努力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效。

培训班邀请了检察系统、审判系统及律师行业的专家前来授课,内容涵盖了刑事诉讼法法修改解读、刑事执行业务介绍、职务犯罪体系讲解和新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等内容,既有最新的法律解读,又有专业的业务辅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

根据中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南京进一步规范履职程序,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筹备调试工作,并对全市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系统使用培训。

自今年2月以来,南京所有案件监督的提起、抽选、通知、反馈等全部环节均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实现了案件监督的全程留痕,确保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通过信息系统已累计完成案件监督30件。目前,市级人民监督员共118名,已经有115人被抽选参与案件监督和检务活动,其中,参与案件告知20件,参与案件监督评议件60件,参加检察院座谈、听证等各类检务活动43次,累计履职300人次。今年4月,胡乐涛等30名人民监督员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2017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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