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现督促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执行案号:(2015)丹执字第4128号
被执行人:盛琳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860930****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170970元
执行案号:(2015)丹执字第01508号
被执行人:壮建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61112****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40135元
执行案号:(2017)苏1181执997号
被执行人:顾祥川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2091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4332360元
执行案号:(2014)丹执字第01774号
被执行人:姚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11975122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185148元
执行案号:(2013)丹执字第2393号
被执行人:盛锁明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80710****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1236236.76元
执行案号:(2013)丹执字第2393号
被执行人:盛小明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820510****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1236236.76元
执行案号:(2018)苏1181执2385号
被执行人:王志龙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40612****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204900元
执行案号:(2018)苏1181执4109号
被执行人:徐雅平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41228****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574500元
执行案号:(2018)苏1181执4109号
被执行人:陆雅娟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80918****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574500元
执行案号:(2018)苏1181执4109号
被执行人:沙国芳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20919****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574500元
执行案号:(2018)苏1181执3904号
被执行人:王东明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69120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2244805元
执行案号:(2014)丹执字第02268号
被执行人:蔡松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819760319****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06100元
执行案号:(2014)丹执字第02268号
被执行人:眭明仙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4070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306100元
执行案号:(2015)丹执字第04824号
被执行人:陈建荣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670730****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413800元
执行案号:(2015)丹执字第01980号
被执行人:毛海洋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691018****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未履行标的:510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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