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半仍不知悔改
一男子出狱后三年又作案26起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健)四川籍男子曹某2001年1月时曾因盗窃罪、销售赃物罪被武进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然而,出狱后,他仍然不知悔改,短短三年时间,他又在我市实施盗窃26起。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目前,该院已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曹某。
检方介绍,2018年8月20日,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报警,称自己新购买的电动车被盗。算上这一起,自2016年以来,该局已经收到类似的报案20余起。而且经研究,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都极其相似,地点也相对比较集中,均在丹北镇及其周围村镇。基于此,侦查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很快就将目标锁定了曹某。
警方查明,曹某出生于四川,自小学毕业后便外出打工,已经20多年未回过老家,并且,他在身份证丢失之后也没有回老家补办。因此,曹某户口早已被注销,成了“黑户”。由于没有身份证及户口证明,曹某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且他也无法忍受在工地上打零工的艰辛。于是,曹某便靠“顺手牵羊”来维持生活。
今年9月7日,犯罪嫌疑人曹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曹某对所犯罪行也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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