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业化”“老龄化”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两大困境
乡村振兴亟待培育更多乡土人才
本报记者 须俊 见习记者 姚磊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日益凸显。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队伍成为当下亟待完善的一项新举措。记者从市农委科教部门获悉,近年来,我市正努力通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田头课堂等方式不断加强对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截至10月中旬,市农委已经举办了10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共培训农民1052人,约有5%的农民学员进行了技能鉴定,培训力度和培训成果可见一斑。
尽管如此,目前我市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仍面临不小的困境。市农委科技教育科负责人范磊告诉记者,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由于我市农户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问题突出。
所谓农户兼业化,是指一个地区的农户采取兼业经营形式的普遍化程度。“丹阳属于工业强市,大多数农民子女,特别是乡村青壮年劳动力,他们不愿意接受‘农民’这顶帽子,更不愿意长期生活在农村,转而投身于第二、第三产业,致使农村劳动力数量锐减。很多农民在工厂上着班,同时家里种着田,就不能算作职业农民,更不能算作新型职业农民了。”范磊解释道。据他介绍,新型职业农民要求现代农业从业者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兼业化农户显然不符合要求。
“另一方面,农业从业者的老龄化已成为老生常谈的话题。新型职业农民的年龄上限为55周岁,我市不少农业经营者的年龄已远远超过这条线,无法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在上个月举行的镇江‘十佳’新型农民评选决赛中,我市参赛者的平均年龄很明显要高于句容等周边地区,且没有一位90后参赛者,这一怪象不得不令人深思。”范磊忧心忡忡地说道。
据了解,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我省2015年曾经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按照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不同生产力等因素,科学制订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明确承办机构和相关责任。但是,迄今为止,镇江及我市尚未出台与新型职业农民相关的认定管理办法。
市农委有关专家认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核心在产业,关键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力量。相关农民科技培训肯定要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而农户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症状的解决仍离不开政策的温良药方,唯有两头并进,互相促力,才能打破僵局,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从而加快培育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造就更多扎根乡村的“土专家”“田秀才”,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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