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须俊 见习记者 姚磊 通讯员 丁汉平)昨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市正在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据了解,所谓“大棚房”,是指不法开发商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擅自改变塑料大棚的农业用途,在其内部或附近建设的具有居住、休闲等性质的房屋,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三是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在农用地上建设“大棚房”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造成对宝贵耕地资源的破坏,而且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由于“大棚房”多被薄膜、塑料板等易燃材料所笼罩,内部布局密集,且没有完备的消防设施保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在内部居住和活动的人员造成严重生命威胁。
下一阶段,相关责任主体将对辖区内的所有设施农业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从严从速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改变农用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存在违法建设“大棚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抓紧将违法设施进行拆除,及时对违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对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将严格依法查处。同时,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弥补管理漏洞,加大国土执法力度,建立“大棚房”等违法建设项目的信息日常管控机制,杜绝“大棚房”的“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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