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订婚和结婚证书

核心提示: 我父母相恋结婚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时值新旧政权更换之际,无《婚姻法》可依,因而他们的婚姻是按民间传统规矩办事。从订婚到结婚,两份精美的证书记录了一对新人幸福却短暂的婚史,同时见证了我们家庭的悲欢离合。

■文/图 项强

作者父母的订婚证书

我父母相恋结婚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时值新旧政权更换之际,无《婚姻法》可依,因而他们的婚姻是按民间传统规矩办事。从订婚到结婚,两份精美的证书记录了一对新人幸福却短暂的婚史,同时见证了我们家庭的悲欢离合。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初九日,父亲项襄(原名)和母亲孙宝在他们工作生活的珥陵镇订婚:“冰人作伐,家长赞同,互换信物,订成佳偶。志同道合,早经牢系赤绳;意洽情投,行看永偕白首。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咏;海枯石烂,指鸳谱而先盟。此约。”翌年十月六日,两人正式结婚:“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鸞俦,共盟鸳牒。此证。”

两份极富传统文化意味的华丽婚书上分别用毛笔正楷手书新人姓名、籍贯、年龄、生辰和结(订)婚人、证婚(证明)人、介绍人、主婚人(家长)姓名,并在其下盖签七枚个人印章或签名。多位长辈亲友们参与见证并留下印记,使得这一婚事倍增庄重喜庆,令人称羡。需要说明一件与国家大事相关的事:结婚证书落款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十月六日”,其时新中国已经成立并改用公元纪年,但此仍用旧国号,是否确当?笔者查考历史知晓,1949年9月,毛泽东在为筹备新政权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谈及新国名时曾说过,“中华民国”这一名称,因为在民间已很习惯,所以目前暂不会禁用,在人民群众中还允许有这样的称呼。

近七十年前的这两份旧式婚书作为父母的人生大事证物,是我们家庭的重要档案,一直被家人精心珍藏着。双亲先后去世后,晚辈们不时打开瞻仰细阅,愈加缅怀追思渐行渐远的先人。父母结婚时,无论在当时或按现今标准,都应算晚婚晚育了。家父当时已过而立之龄,是一名受人敬重的医师,先母则是当地一位成熟靓丽的民女。经亲友介绍,他俩喜结良缘,携手走进新社会。父母实际年龄相差近8岁,但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相互爱恋和感情。我们长大成家后,父亲常常跟我兄弟俩及我们的妻子儿女深情地谈起先母,说妈妈的“美”、“好”及“能干”。从我们懂事起,直到如今进入老年,耳边更常听到其他长辈,特别是珥陵的亲友对我父母的念叨赞誉,令人怀念感慨。

父母婚后在珥陵镇生了长子我。1952年9月,一家三口随父亲工作调动进丹阳县城安家,妈妈不久又生下次子凌凌。其时,科班出身的父亲奋发有为,事业兴盛。相夫育子的母亲贤慧能干,亲友夸赞。我小兄弟俩聪明活泼,讨人喜爱。四口之家,其乐融融,正和初生的新中国一起蒸蒸日上。然而天公不作美,仅仅四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突遭不幸而破碎。我娘被可恶的病魔夺去了年轻的生命,1953年9月9日病逝于丹阳,年仅27岁。妈妈没有了,全家遭难了!爸爸痛失爱妻,我们两幼子成为没娘的苦命儿。正值盛年的父亲再婚后不久,又遭遇了政治运动的无情摧残而蒙冤受难,跌入深渊。短短几年,天灾人祸接踵而来,酿成我们家庭数十年的悲剧。

1954年7月,爸爸调往镇江,只身赴任,留下我们两幼子跟随老家导墅来的奶奶相依为命。在镇江工作期间,父亲结识了一位离异的本地同行女医生,1956年3月31日,他俩按新中国婚姻法之规定在镇江市北固区正式登记结婚。“镇北结字第八三八号结婚证”上除发证机关经办人手书填写的俩结婚人姓名年龄外,还签盖了“镇江市北固区人民政府印”公章和“区长张国干”名章。这份62年前由人民政府颁发的新社会结婚证书,看上去颇为规矩庄重,却不及早先的婚书喜庆华美,但它记录和维持了一对再婚人26年喜少悲多的婚姻法律关系,更见证了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和社会时代的风云变幻,也是一件珍贵的家庭老档案。

(本文获征文二等奖)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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