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瑾)近日,丹阳某小区因为停车费涨价等原因,小区业主和物业产生了一些摩擦,甚至出现了汽车堵门、身体接触等冲突事件。具体的原因,本报记者还在调查当中,但冲突的导火索就是停车费涨价(如图),从原来的104元/月涨到240元/月。今天就来聊一聊小区停车费的那些事。
一、物业有无权利收取停车费?收益归谁?
记者询问了部分业主,多位业主有这样一种说法:小区的停车费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律师告诉记者,准确地说,物业公司无权私自收取业主公共场所、共有道路上车位的停车费,但如果得到了业主大会的授权,是可以收取该费用的,同时收取的费用不能据为己有。
目前无论什么样的停车费,基本上都包含两部分: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停车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因此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同时停车场往往需要有人专业管理,保护停放汽车的安全,与车主形成一种保管合同关系,车主需要支付保管费用。“停车费中土地使用费部分,应该支付给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享有车场土地使用权的人或者单位。如果是小区,土地使用权在开发商,就应该支付给开发商;如果是业主已经购买了产权,就无需再支付。”律师说。
二、小区停车费有没有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2016年,国家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的范围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非保障性住房及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每个小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经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协商,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不管是哪一部分的停车收费,都应坚持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不能强制收费、强制服务。
三、小区停车费调价有哪些程序?
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制定或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履行以下程序:
第一步、公布成本变化情况;
第二步、拿出调整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
第三步、就方案与业主协商。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经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
第四步、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新标准确定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配建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停放自有车辆,不得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和业主就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未达成新的约定前,仍执行现行标准。
四、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如何维权?
在以下情形下,业主有权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1、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诉讼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4、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侵害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受侵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除了法律途径,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处理,比如小区所在的当地街办、物管办等行政部门投诉,由相关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注意:业主采用拉横幅、散布谣言、非法聚集、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非法维权方式,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情形时,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甚至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所以,业主们擅莫冲动,采取一些过激方式,这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编后语:
关于物业的问题,小编在《房产周刊》、“丹阳楼事”微信公众号提及过多次,随着老百姓意识的提升,买房不止关注地段、户型等硬性条件,物业服务这个软环境对小区的重要性越来越高。物管办是物业企业的管理机构和相关法规的制定者;物业企业是小区公共区域生活、工作秩序的维护者,是物业服务的提供者;小区业主是物业服务的相对人,是花钱买服务的承受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纽带,四者只有扶持互助,才能共同构建和谐小区、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