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丹阳高新区人才公寓租住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为创新创业研发团队成员;
(二)所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均在丹阳市内;所在创新创业研发团队的办公地点在丹阳市内;
(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
(四)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及所在企业和创新创业研发团队,予以优先保障:
1.入选丹阳市“丹凤朝阳”及以上层次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2.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研发中心和总部经济企业,创新投入大、创业潜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企业等。
(五)对丹阳市经济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二、房源情况及配租原则
本次计划推出人才公寓住房55套,房源位于伊甸园路西侧,户型主要分为四类:A1户型(约44.49㎡)15套,A2户型(约47.59㎡)25套,B户型(约34.24㎡)10套,C户型(约72.65㎡)5套,配备生活保障基本设施。
房源房号的确定具体参照《丹阳高新区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租金标准
根据相关人才政策办法,按三种户型定价。A1户型:430元/月,A2:户型450元/月,B户型:300元/月,C户型:700元/月。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由租住人员自行支付。
四、申请审核流程
(一)提出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建议人选,统一报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申请材料包括:1.《丹阳高新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网上查询备案通过资料)、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3.所在企业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完税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人才公寓租住基本原则、规定条件并结合房源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核准租住对象。
(三)参加选房。选房排序按照人才层次由高到低确定,同一层次人才通过摇号确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四)入住办理。租住对象签订租赁协议后,按规定办理登记入住等手续。租住协议一年一签,若续租或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
五、申请时间
2018年3月28日起至2018年4月4日止。申报受理地址: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7室。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电子版,也可发至邮箱:jsdygxq@163.com。
咨询电话:0511-80308329
联系人:符艳娟
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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