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溢真 通讯员 朱彤 苏成)春季是餐饮环节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段,我市食药监、疾控、餐饮协会和商务等部门相继发布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注意餐饮食品安全,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餐饮单位重点预防食物中毒。有关部门提示接待大规模团餐的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经营主体,要做到不超范围、超接待能力、超负荷经营,重点预防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等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高风险单位要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每日做好晨检工作,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防止污染食品。
单位食堂注意做到“五不要”。有关部门还提示单位食堂,特别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供餐规模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还要注意做到“五不要”:不要加工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霉变红薯、河豚鱼等禁用食品;不要加工制作四季豆、扁豆、青占鱼等高风险食品,食物要烧熟煮透;除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不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建议不要再次加工使用剩余熟食;不要采用一次性加工大量半成品储存后再分次用半成品加工的方式制作食品。
消费者尽量不网购生食类食品。有关部门提示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注意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等级。
最后,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