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先生在某饭店订了两桌饭,总共17个人,结账时,看到小票上一栏写着“筷子17元”,服务员说筷子都是袋装的一次性筷子,一双1元。李先生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这是强制消费。
饭店单独就筷子向顾客收费,似乎还很少见,消费者对此也会感到惊异不解,但饭店对塑封包装的一次性消毒餐具(包括小碗、碟、勺子等)收费的现象不仅很常见,许多消费者也都默然接受,似乎习惯成自然,见怪不怪了。事实上,无论是提供所谓的消毒碗碟,还是消毒筷子,其实都是商家提供餐饮服务,履行餐饮服务合同的基本要素,也是必尽义务。
但长期以来,商家打着一次性消毒餐具的名义进行收费,几乎已成餐饮行业惯例,而且收费收得理直气壮、自然而然,广大消费者对此鲜有异议,相关部门对此也往往视而不见,已然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这其中,凸显市场经营的无序、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麻木和监管执法的缺位,应该引起重视和警醒。市场经济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不能让依法治国沦为空谈。否则任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麻木羸弱和市场无序经营的状况发展演变下去,商家今天对筷子、碟子、勺子收费,明天对盘子、桌子、凳子收费,或许也不会是笑话。消费者较真17元筷子费无疑敲响了市场监管的警钟,值得点赞并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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