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跑路者”无路可逃

核心提示: 早就听说“跑路”一词,但真的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会遭遇“跑路”。

虞伟林

“跑路”是指因做了坏事而被警察通缉、或是因某些原因(如欠钱、负债等)而被黑道分子追杀(或被地下钱庄追讨金钱)、或是起了贪念想把(非法)集资据为己有,而不得不逃走,先闪避一阵子,类似这种情况下的“逃跑”就叫做“跑路”。

早就听说“跑路”一词,但真的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会遭遇“跑路”。前不久,开发区一健身中心因为老板“跑路”而突然关闭,顿时引起社会一片哗然。这“跑路”者真够潇洒又大胆,卷款潜逃、一跑了之,他是解脱了,却将一个烂摊子摔给社会,引得广大受害者叫苦不迭,可谓民怨沸腾、怨声载道,笔者也不幸“中弹”。笔者认为“跑路”是懦夫的表现。这种人遇到困难,不是勇敢面对现实,不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而是选择了逃跑,这种不负责的逃兵毫无责任心,极度缺乏担当意识,实为懦弱的行径;“跑路”更是不诚信的表现,这种人往往背信弃义、利令智昏,只以自己的私利为重,根本不考虑社会的利益、他人的利益,也无任何诚实守信可言,什么法律、什么契约,对他而言全是扯蛋。

“跑路”已然成为一大公害,也是现代社会的一大毒瘤,要消除“跑路”这一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笔者认为,主要还是要在全社会树立“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风气,一个讲诚信、讲道德的社会是不会存在“跑路”这一怪胎的。当然,让“跑路”者付出沉重的违法犯罪成本才是打击“跑路”现象最为重要的手段。只有出重拳、动真格,“跑路”者才会不想跑、不愿跑、不敢跑,而让“跑路”者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使其真正无地自容、无处可遁、无路可逃,整个社会才会得以太平、和谐!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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