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月起执行道路救助基金新规
相关基金已救助1000余人
记者昨从市紫金财险公司了解到,致力于解决道路救助困难的《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起正式实施,我市也从11月开始正式执行新《办法》规定,从而更好地帮助更多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市民。
据了解,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是一种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国家公益基金,2011年江苏率先在全国启动该项基金。这一基金主要是为了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以及肇事者无力支付费用等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生命及时挽救的资金难题,使其可以获得更加及时、有效、充分的保障。
新出台的《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三个问题,为道路救助基金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救助基金的管理体制原则、来源、垫付申请、追偿、法律责任等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据统计,截至目前,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垫付救助9.78亿元,追偿3.48亿元,挽救了3.6万多人的生命,受益人群超过30万人;我市道路救助基金累计垫付2158.8万元,追偿505.48万元,挽救了981人的生命,受益人群超过1000人,很大程度地避免了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济导致致死、致残、致贫的现象。
(张青文 嘉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