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福全 图/显春
本文作者收藏的祖传“万顷家册”封面及内页
母亲在临终前交给我一个生满锈的铁皮盒,用布包了好几层。我打开铁盒,看到里面有两件东西:一本家册、一张房屋杜卖契。母亲告诉件我:“这是我们家的家产。”我问母亲:“这东西在文化大革命中怎么没有当‘四旧’烧掉?”她说:“藏在墙洞里,外面用石灰抹平了才保存下来。”
家册的封面上,是印刷、盖印加手写的,中间印刷并加盖:“民国叁拾伍年(1946年)X月X日造。”最左边印刷并加盖:“念壹都肆图捌甲许益万顷家册”,下方加盖红印。在这两行大字的中间,竖写着两行小字:“须荣九甲一户”、“卖出土地二亩零六厘至东茆杨受”。
打开“万顷家册”第一页,右上方写着“一户许益”,名字上盖有“宁远堂”的公章。下方有红字标注:“倘有外错,指明更正。”左边是竖行表格,最上面写着“国字三百九十一号”,中间加盖有“对同”红印章。表格下方标注田地几亩几分几厘,最下面注明田地的坐落。
家册是土地收税的依据,也是一户人家有多少田地财产的凭证。每年都有课税(收税工作人员)到农户核实田地,一年中是否有田地买进卖出,如果有的话,就要在家册封面中注明。核实过后,每年的秋季,农户把每亩几升几斗的米交到某粮行,再由粮行集体交到国库。收税,是国家依法向企业、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历代都有“皇粮国税不能少”的说法,这在旧社会尤为明显。
如今,国家鼓励农民种地,免除农业税,每亩田补贴几十元钱。几千年来加在农民头上的苛捐杂税被免除了,这就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