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证清白,侵犯谁的生育权

核心提示: 自行打掉腹中胎儿,应该是女方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可是,一名女子这样做之后,却向男方讨要生育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情】

自行打掉腹中胎儿,应该是女方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可是,一名女子这样做之后,却向男方讨要生育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雅现年31岁。2014年正月,经人介绍,她与同村小伙小海恋爱。大半年相处后,在国庆假期,因父母催促,两人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便以夫妻名义同居。

恋爱及办婚礼期间,小海为小雅买了一些黄金首饰,价值共计5945元,并在举行婚礼当日支付礼金3万元。小雅的陪嫁物有空调一台、洗衣机一台,共花费4300元。

新婚燕尔本应甜蜜无比,但两人性格差异大,矛盾不断,小吵变成大吵,又缺少必要的沟通,矛盾越积越深。未出半个月,小雅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后一直未归。而小雅前脚刚进娘家,小海后脚便来到法院,将小雅及其父母推上了被告席,要求他们返还彩礼,并赔偿名誉和精神上的相应损失。

法庭上,小雅辩解说,离开时并没带走首饰,其他的彩礼情况也不是事实,自己反而还有陪嫁物品丢在小海家,请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小雅父母则提出,他们不是本案当事人,不应承担责任。

就在为官司连续奔波的日子里,小雅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查出已怀孕。对于腹中的孩子,是留还是不留,她有过瞬间的犹豫。转念一想,自己虽然与小海有矛盾,但孩子无辜。得到父母的支持后,她决定留下胎儿。为此,接下来的诉讼中,她提出希望在处理财产问题上考虑子女抚养费。

听说小雅怀孕了,小海先是一脸愕然,继而冷淡如初,还冒出一句意外话,“婚后,小雅一直拒绝同居,我们从未发生过性关系。孩子不是我的。”

夫妻之间的事,谁能说得清道得明,小雅有口难辩。望着一同坐在被告席上的父母显得局促难堪、无地自容,看到旁听席上的亲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小雅感到莫大的耻辱。她抹去委屈的泪水,愤而指着小海骂道,“我会证明给你看!你要为你今天所说的负责!”

庭审结束后,小雅又气又恨,未出法院大门,便来到法院的立案庭,以小海为被告,提起一般人格权诉讼,并申请对胎儿做亲子鉴定,以证明小海与胎儿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鉴定机构法医明确告知:“如果现在做亲子鉴定,胎儿就保不住。只能等孩子生下来再做鉴定。”这句话让小雅陷入了两难境地。要知道,小海索要彩礼的官司在紧逼着,而且他矢口否认腹中胎儿与他有关,官司一旦输了,在小雅看来那等于自己的名誉就彻底毁了。待孩子生下来,谣言早不知道传出多远了,还能翻案,还自己清白吗?

无奈,小雅多次找到小海,表达了希望生下孩子的意愿,期待两人能坐下来好好协商。每每此时,小海总是沉默不语,不予回应。多次交涉仍得不到回应后,小雅下了最后通牒,“我只等你24小时,如果不给出明确答复,我就到医院做人流!”

24小时过去了,小海那边依然没有动静。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小雅又等了三天。最终,她彻底死心,无奈做了人流手术。法医通过取胚胎样本做亲子鉴定,证明胚胎与小海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小雅为此花去医疗费共计4002元,以及鉴定费3000元。“虽然证明了清白,但这不是我本意。我很想留下孩子,可小海故意歪曲事实,致我名誉受损。”法庭上,小雅难抑悲戚,抽泣起来。她认为小海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她要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小海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并共同承担因此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并支付亲子鉴定费。

【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诉讼过程中,小海隐瞒事实真相、推卸责任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小雅的身心健康,也损害了小雅的生育权及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法院判决小海一次性赔偿小雅医疗费4002元、精神抚慰金8000元,并判决鉴定费由小海负担。

而对于小海提起的彩礼纠纷案件,法院认为,小海以结婚为目的,购买了黄金首饰并在婚礼时给付礼金,应认定为婚约期间,按习俗做出的行为。但因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为此,小海要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小雅以陪嫁财物折抵部分彩礼后,应另返还小海1万元。

【法官说法】

主审法官说,作为一种科技手段,我们不否认亲子鉴定在发现真相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具体到一个个亲密关系、一个个家庭,人们更要彼此理解、体谅,让人性之爱呈现。否则,就会发生如本案中男方步步紧逼,女方只得以科技证清白,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

(小许)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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