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符向军
22日下午,河北张家口市公安局官微发布《关于网传“骡子讹人”事件的情况通报》称:8月20日上午,安徽游客陈某等人早上租沙滩摩托看日出,在一坡地遇见一匹被缰绳拴着的骡子正在吃草,因感觉新奇,遂骑摩托车追赶骡子并拍照,受惊的骡子绕着缰绳不断奔跑,鼻梁处被勒了很深的一道划痕,后腿也因奔跑摔倒,走路已瘸。之后游客与骡主自行达成调解,由游客赔偿骡子主人4500元,骡子由骡主自行处理。
近年来,不时爆出“好人被讹”或者游客在旅途被宰乃至被殴打的新闻,一次次成为舆论热点,一次次刺痛公众神经,人们感叹:好人难做,游客权益保护堪忧,景区旅游环境亟待改善。
同样,当游客通过微博爆料远距离被一头骡子“碰瓷”,称在骑摩托车距离骡子大概还有100米左右的距离,但骡子的主人坚持骡子被吓到了,索赔10000元。迅即引起一些媒体和舆论关注,进而形成扩散效应。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作为农畜的骡子价格较高,3岁骡子的市场价大约在13000元左右,便宜的也要8000元。可见骡主要价10000元(骡子归游客)并不高,这还不考虑其失去骡子无法劳作等的间接损失,何况游客只赔偿了4500元。
要不是警方的及时通报,“骡子讹人”的不实新闻不可能这么快就反转。否则一旦“炒作”成功,社会舆论会把骡主高老汉钉在耻辱柱上,甚至连累当地旅游景区也被贴上“讹人”标签。
或许不甘赔偿,出于报复心理,加之感觉“骡子讹人”极具爆炸效应,游客才试图借助网络和舆论发泄不满,但如此“恶人先告状”,无疑是不负责任的,消费了公众同情,伤害了社会诚信,应该感到愧疚,接受道德舆论的谴责。甚至,网上虚假爆料骡主“讹钱”,涉嫌名誉侵权,骡主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从此事中,公众也可意识到,网络信息良莠混杂,真伪难辨,未经证实之下不宜轻信盲从,避免一不小心之下,被一些“蹭热点”“吸眼球”的虚假爆料所利用,而爱心、善心、正义之心被轻易消遣。
同时也应反思,老人讹人、碰瓷等道德滑坡的社会负面现象,毕竟是社会小概率事件,对此需要给予恰如其分的披露和解读,但不应过度渲染乃至炒作,放大“好人不敢做”的社会焦虑。避免为了“吸睛”、点击率等功利需要,而迎合“好人被讹”“老人碰瓷”等“有料”新闻,这也是媒体和公众的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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