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 廉政执法

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接受警示教育

核心提示: 近日,司徒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赴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本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预防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近日,司徒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赴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活动现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了廉政教育基地所展示的职务犯罪和廉政模范典型案例,内心深受触动。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以案为“镜”,认真检视自我,履行职责,珍惜当下,远离职务犯罪,做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执法人员。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矫正工作是监外刑罚执行活动,面对的是特殊危险群体,制度规范相对较多,因而存在比较明显的廉政风险。所以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在执法过程中,决不能出现乱收费、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曹利霞 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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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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