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符向军
近日媒体爆出“四个人买了三张票,大人掩护没票的小孩溜进机场”的消息后,瞬间点燃了公众舆论,成为社会热点事件,不少人指责涉事家长太“奇葩”,是又一起规则意识、诚信意识缺失的鲜明“例证”,乃至涉嫌诸多违法行为,构成了“N宗罪”。
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李继承18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4岁儿童逃票登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看出,这起逃票事件,性质并非如一些人想象的那般“恶劣”,涉事家长既非蓄谋逃票,也非习惯性逃票、爱贪小便宜,而只不过是缺乏“常识”——从来没有坐过飞机,对民航的购票政策不了解,误以为身高不足1.2米儿童不需要购票,所以这名4岁的儿童没有买票。经机场公安分局认定,涉事4人没有故意逃票的行为,没有其他不良的目的,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经教育给予了放行。
由此可见,在这起飞机逃票事件中,舆论反应显然是有些过度了,这一方面是公众焦虑情绪的反应,对近年来屡屡爆出的公交逃票、地铁逃票、景区逃票、任性驴友、大闹机舱、扔硬币“祈福”等不文明现象“深恶痛绝”,一方面是一些报道、时评为追求时效和“眼球”效应,在没有深入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急急定性“发声”,反映了急功近利的浮躁思维。
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舆论就轻易给涉事当事人定性,贴上“漠视规则、诚信缺失”的“标签”,这容易对公众认知产生误导,对当事人及其未成年孩子来说,也是很不公平的,不仅会对当事人带来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今后难于“抛头露面”,还会给孩子们今后健康成长带来阴影,留下“道德斑点”。
其实,当事人飞机逃票行为并非有意犯错,只是“无心之过”,不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受到道德舆论谴责和法律的制裁,社会和人们本应该对此给予宽容、谅解,而不该让他们遭受舆论上纲上线的“恶评”,背上“缺德违法”的双重“黑锅”,甚至是背负“N宗罪”,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舆论往往是“一把刀”,容易造成“误伤”,这方面的例子无需多说。
对逃票等破坏规则、扰乱秩序的社会丑恶现象需要揭露、抨击,但关键是形成遵守规则、信仰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与氛围,这需要在全社会培育“向善”的机制和力量,不能轻易给他人戴上“违法犯罪”的标签,也需要从我做起,一起努力,共同构建、维护和弘扬公共道德、社会诚信和法治氛围,而不仅仅是站在道德、正义的制高点上“评头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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