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上半年,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879.34万元,累计归集5.44亿元,涉及业主10万多户、住宅小区284个;使用资金378.66万元,累计使用资金729.49万元,涉及业主6841户、住宅小区41个,维修范围主要包括屋面墙体渗水、落水管更换、监控安装、电梯维修等。归集使用安全率达100%。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其中: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购买新商品房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丹阳市城市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
②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③镇江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办产权证联)
④业主身份证
4.二手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和缴存须知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在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账户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过户。因此,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或缴存:
①房产证
②完税发票
③购房者身份证
5.开发建设单位缴存维修资金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②物业服务用房确认备案表
③商品房(实)测绘面积表
④缴交维修资金清册
以上材料查看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①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相关业主在相关区域内公示维修项目,并取得维修利害关系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决定维修资金使用后向市物管办提出使用申请;
②到物管办领取申请表或登陆网站https://www.jsdywgb.com/下载表格填写;
③申请人自行选择维修施工单位并签定合同;
④物管办初审签章同意实施维修;
⑤报财政审批;
⑥拨付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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