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于对法律的无知,重庆一在丹阳打工的女子王某未与丈夫邓某办理离婚手续,却又与打工期间认识的本地男子何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女。近日,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05年5月22日,王某与邓某登记结婚。2010年,在与丈夫发生口角后,王某到丹阳打工,期间认识了本地男子何某,二人感情迅速升温,何某在明知王某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依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女。在此过程中,王某并未与邓某办理离婚手续。
2017年3月29日,王某与何某因家庭琐事打架愤而报警,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中,民警发现王某、何某具有重婚嫌疑,至此案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何某明知王某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其行为均构成重婚罪。综合本案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民一 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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