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发现和化解居民小区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在城市社区5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意见》,对居民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要求、设施保障、制度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根据意见要求,社区5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都将设立“调解工作室”,并根据需要配备1~2名调解员。有条件的小区将设立规范化人民调解室,作为调解工作的固定场所。“调解工作室”设立后,将主要参与调解本小区业主之间、业主与物管之间的民事纠纷;参与调解本小区业主与其他单位、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向社区调委会报告矛盾纠纷信息和调解工作情况,反映本小区居民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调解,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此外,“调解工作室”设立后,将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责任制、纠纷排查、信息上报、纠纷登记、回访等工作制度,并定期排查,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向社区报告,主动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协助、配合社区及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处理,做好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工作,努力做到纠纷不出小区,矛盾不激化。(郸思轩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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