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小三借钱 妻子无需偿还

核心提示: 蔡某与邓某系夫妻关系,结婚10年后,由于第三者高某的介入,夫妻关系恶化,蔡某搬出去与高某同居。日前,邓某收到法院传票,本以为是离婚官司,没想到竟然是“小三”将她和蔡某同时告到法院,要求偿还9万元债务。

本报讯 蔡某与邓某系夫妻关系,结婚10年后,由于第三者高某的介入,夫妻关系恶化,蔡某搬出去与高某同居。日前,邓某收到法院传票,本以为是离婚官司,没想到竟然是“小三”将她和蔡某同时告到法院,要求偿还9万元债务。

原来,蔡某在与高某同居期间,高某借给他10万元钱作为开店资金,可蔡某经营亏损,仅还给高某1万元就跑了。高某认为蔡某和邓某是夫妻关系,剩余的9万元应该是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遂将他们告到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蔡某并没现身。邓某辩称,自己对于丈夫所欠款项根本不知情,这些钱也没用作家庭开支。法院审理认为,蔡某与高某之间的借贷事实,虽然发生在蔡某与邓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当时蔡某与邓某夫妻关系恶化,蔡某与高某同居,高某所说的蔡某将向自己所借款项用于与邓某家庭生活不符合常理。同时,如果要邓某对蔡某与高某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借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则明显有悖于公序良俗。因此,法院判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蔡某负责偿还。

(小许)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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