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中被强制消费,如何维权?

核心提示: 游客投诉:廖女士和朋友报了云南双飞六日游的旅行团,竟然遇到导游强制她消费1万多元的事,想起来就生气!

游客投诉:廖女士和朋友报了云南双飞六日游的旅行团,竟然遇到导游强制她消费1万多元的事,想起来就生气!但当地旅行社称,团费只收380元钱,却包括了机票和在云南的吃住行等费用,所以本身就是购物团。而廖女士当时以为捡了便宜,却不料在旅途中被导游强制消费,整个旅游团还遭导游谩骂“没良心”。

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眭花琴律师点评: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法》还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购物或接受服务的选择权,经营者无权要求消费者购买或接受服务。根据上述规定,旅行社显然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

本纠纷的关键在于廖女士要保留好相关维权的证据,如旅游合同、行程表、发票及与旅行社签订的各种有效凭证或材料;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如购物发票、有关物证、声像资料等。在取得这些证据后,可以选择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或者选择法院来起诉旅行社,以维护自身权益。(国武 刘静 溢真)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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