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道路救助站一季度救助36位市民
紫金保险垫付交通意外事故金额近130万元
3月12日下午6时许,市民仲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开发区站前大道与前艾镇东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不小心将同方向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周某受伤。医院诊断周某右腿伤有五处骨折。其后,周某向位于紫金保险的我市道路救助站网点申请垫付227小时的抢救费用,总额达13万余元。由于金额较高,经协调小组办公室终审后,市道路救助站垫付了周某12万余元的费用。
3月22日上午11时许,市民黄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皇塘镇常溧东路喜孕乐文胸厂门口处地段,将缪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缪某受伤。医院诊断缪某有失血性休克及多处骨折。其后,缪某向紫金保险道路救助站网点申请垫付120小时的抢救费用,总额达14万余元。经协调小组办公室终审后,该网点垫付了缪某11万余元的费用。
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里,却依然有这些令人沮丧的交通意外事故,有这么多人苦苦挣扎在生命拯救的边缘。他们的身份各不相同,但都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发生了车祸也只能躺在病床上等待救援。幸亏有了道路救助基金的垫付,否则他们很可能得不到及时的救治。
我市道路救助专员小张告诉记者,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成立这么多年来,致力于垫付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的抢救费用,为生命垂危的受害群众给予贴心的帮助。今年以来,我市有不少市民都受益于道路救助金的垫付。据统计,一季度,我市紫金保险丹阳道路救助站共垫付36件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垫付金额总计127.24万元,其中超交强险限额24件、费用达96.24万;未交交强险5件、费用达19.36万;肇事逃逸7件、费用达11.64万。由于救助金的垫付,使受伤市民家庭“绝处逢生”,挽救了珍贵的生命,理智地保障了自己的权益。
(张青文 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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