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7日公布了“史上最严”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其中,针对旅游购物“高定价、高回扣”“不合理低价游”等“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全面取消旅游定点购物,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等整治措施在我市旅游市场引发了热烈反响。连日来,我市广大市民和旅游业内人士均表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既要靠整治,也要靠游客理性出游,谨防陷阱,依法维权。
首先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切记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报名时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于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关于旅行社资质如有疑问可拨打属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查询。
其次是对不合理低价游说不。出行不可只图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低价游极有可能是旅行社分割报价,后期陷阱较多,旅行社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干亏本的买卖。游客一旦发现旅行社的报价低于成本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合理低价游”陷阱主要存在于旅游服务过程中,引诱或欺骗旅游者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主要是吸引旅游者的目光,诱骗旅游者再次消费,将再次消费获得利益弥补团费中的“坑”。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次数就越多,后续花费就会越高,即使在合同中标明无强制消费,在购物店中游客也要进店停留足够时间,而别人参加自费项目时不参加的游客只能独自等待且很难得到妥善安置,因此旅游幸福感会直线下降。
再次要注重文明旅游,依法维权。广大市民出游时,自觉维护我国文明礼仪之邦的声誉和形象。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旅行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或旅游纠纷,游客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投诉,切不可采取拒绝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损失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能够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超期则无权受理。
最后要形成合力保障旅游服务品质。面对黑导游、零团费、低价团、景区安全等问题,落实监管责任、提供信息共享等措施十分必要。旅行社作为客源输出地应当及时为游客提供旅游相关信息,让游客做到“心中有数”,不让野导游、黑导游钻空子。帮助游客规避风险。我市旅游咨询投诉电话为86922800。本报也将长期开通旅游投诉热线:13606104461(微信同步)、86983030,若你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烦心事”,可以与“乐游君”联系。
(小武哥 刘静 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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