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问,他去年借给一个认识的朋友2万元,但至今该朋友尚未归还这笔钱。更让他揪心的是,他找了该朋友的住处,发现该朋友已经搬家,不知道去了哪里。张先生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记者联系采访了我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力。他告诉记者,现在民间借贷的情况非常多见,但与此同时,债务人不见了或是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也大大存在。在遇到类似的问题的时候,很多人会非常着急。对于这种情况,市民可以参考使用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介绍,如果欠款人的配偶在的话,可先向其配偶一方主张债权。如果找不到配偶的话,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当然,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如果该笔民间借贷有保证人的,债权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此外,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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