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无害身体 献血者用血费用可报销

核心提示: 血是生命之源。献血对健康人来说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每年,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等都会组织医务人员献血,用实际行动证实献血无害身体。

血是生命之源。献血对健康人来说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每年,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等都会组织医务人员献血,用实际行动证实献血无害身体。

许多人之所以不太愿意献血,其实是在担心献血的安全性。市血站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无偿献血者所用的针管等器械都是一次性真空包装的,无偿献血是百分百安全的。适量献血促进血液循环并不影响健康。正常人的血液总量大约是体重的8%。如50公斤重的人约有4000毫升的血液,其中70%~80%在血管中流动维持生命活动,另外的20%~30%则贮存在肝脏、脾脏等“人体血库”内。当人体出现少量失血时,贮存在“人体血库”中的血液,便会立即释放出来,予以补充。献血200~400毫升,仅占全身血量的二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一,人体内的“血库”马上会予以补充,并能刺激人体造血功能,促进人体血液的新陈代谢,损失的血液成分能够很快得到恢复。所以,适量献血是不会影响健康的。

献血者用血费用可报销。我市卫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很多人只知道“献血无偿,用血有偿”,不知道的是献血者用血费用可报销。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的规定,对于献血者和其直系亲属来说,用血可按相关比例报销,而且我省现在已经实现了异地报销。

据了解,全省无偿献血者及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异地用血费用报销工作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血费报销遵循“献血在先,用血在后”的原则,以出院发票日期为准,当天献血也应视为献血在先。

用血的费用如何报销?首先,献血者本人未献满800ml前用血报销过费用的,不影响献血量累计。如本人献血600ml,用血报销按3倍量(1800ml)返还后,在用血一年后,如再献200ml,依然享受累计800ml终身免费用血的权利。

“我一共献血800ml,后来我父亲用我的献血证报销了600ml血费,那我自己用血时,是算我献了200ml还是800ml?”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用血费用报销实行双轨制。所以自己用血和直系亲属用血量之间互不影响。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报销互不抵扣。即献血者本人报销后,无偿献血相关人的用血费用报销时不予扣除;无偿献血相关人报销后,献血者本人的用血费用报销时不予扣除。献血者献l个治疗量血小板享受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按每个治疗量880元报销,如无偿献血相关人使用血小板则按有关费用标准 (即按每个治疗量1400元)报销。另外,稀有血型献血者本人按每100ml全血220元返还;无偿献血相关人为RH(+)者按每l00ml全血110元返还,无偿献血相关人为 RH(-)者按每100ml全血220元返还。这就等于说“献得越多,报销得就越多”,多献血就相当于给自己和家人买了一份保险。

(红娟 李磊 溢真)

责任编辑:周娜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