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发出“停炒”禁令
市民认清“叫停”虚假面孔
在上周的财经周刊中,本报对于当前非常流行的所谓“返还型健康险将被叫停”的虚假消息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报道,并立即得到了社会人士的强烈反响。很多市民致电记者,反映了身边遇到的相关问题,并对本报的及时提醒给予了充分肯定。昨天,记者也获悉,相关监管部门即国家银监会对此也十分重视,已经在网站发布重要提示,对于相关虚假内容进行了澄清。
记者打开保监会官方网站,在其“风险提示”专栏中看到,其专门发布了一条“关于炒停返还型健康险的消费提示”。文中明确指出,所谓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返还型健康险即将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险均为消费型的报道和说法,是与事实不相符的。实际上,《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并适用至今,之前流传的报道视频中所附视频内容也为2006年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报道。
保监会明确指出,“返还型健康险”存在概念混淆。按照保险产品设计类型分,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从分类看,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因此“返还型健康险”这种表述并不准确。当前,一些媒介和单位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此外,微信朋友圈中所描述的“返还型健康险”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按责任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这四类保险分别以约定的疾病、医疗行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其中,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身故责任,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可以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不仅对此虚假内容给予了澄清,当前,保监会也启动了整改行动。据悉,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在2017年4月1日前,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而且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保监会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
市保险协会人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购买,不要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最好以保监会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对于保监会的澄清和整改举动,市民们表示了大力支持。在某企业担任高管的市民陈女士表示,之前看到微信中消息,身边不少朋友都信以为真,急着搭上“末班车”,现在看来,正是这种心理被一些人所利用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市民贡先生也认为,这一虚假内容之前得到了广泛传播,也欺骗了为数不少的市民,幸好本报和相关部门给予及时澄清和剖析,有效制止了更多不明就里的市民被误导和欺骗。与此同时,不少市民也期望,今后相关部门应当对于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加强监督和管理,不让任何虚假内容有趁机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