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符向军
商家把“三八”妇女节改成“女王节”、“女神节”,虽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旨在借势促销,力争将3月8日打造成“消费节”,从而赚得盆满钵满,但作为一种商业营销手段,商家善于抓住市场契机,投消费者所好,无可厚非。只要商家诚信合法经营,真正让消费者包括女性消费者们得到实惠和快乐购物的“用户体验”,“欢喜而来,满意而归”,就不必感叹妇女节原本“罢工平权”这种高大上的历史意义,“没落”为庸俗的“买买买”的“消费节”。而广大消费者,尤其女性消费者,在商家刻意营造的欢乐、俏皮、愉悦的节日氛围中愉快、满意地消费,其实妇女节也好,女神节也罢,称谓都是一种形式,开心就好,开心也最重要。
推而广之,不论是商场、服务场所,还是更广泛的工作、生活等场合,在“三八”妇女节这一天,男士们优雅地祝贺身边女性们“女神节”快乐,或女性朋友们互祝“女神节”快乐,大家其乐融融,友好和谐,让工作、生活压力大的现代人包括女性,都能借助愉悦融洽的节日气氛,放松心情,团结和谐,轻装待发,干劲更足,又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在女王节、女神节的节日愉悦氛围下,让广大现代女性体验到女神、女王般的尊贵与待遇,从而开心满怀,意气风发,既符合“消费者是上帝”的商家经营之道,也契合男女平等、女权保护的“三八”妇女节本义,其精神实质是相通或一脉相承的,即便是简简单单的吃喝玩乐,也有特定精神内核支撑,即便是买买买的“消费节”,也并非那么“商业化、娱乐化、庸俗化”,因而大可不必指责商家的势利精明,大可不必纠结妇女节的“庸俗化沦落”。
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为争取“男女平等”进行了大规模的游行集会。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获得选举权。“三八”国际妇女节随后被确定下来,作为世界各国妇女争取和平、平等、发展的节日。时事变幻,一定程度上,三八妇女节被唤作乃至演变成女神节、女王节,不但不是对历史的淡忘、戏虐与破坏,反而是一种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与必然。如果缺少一种祥和安乐、尊重女性、女权保护的国情基础和社会氛围,“一本正经”的“三八”妇女节要改称为欢快愉悦的女神节、女王节,恐怕也很“违和”。应该意识到,今天之所以有欢快活泼的女王节、女神节,正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结果,正是后人承继先辈革命斗争成果——“三八”妇女节,并发扬光大的生动体现。明乎此,再忧心仲仲于妇女节内涵的“庸俗化”,或急急呼吁“妇女节应回归到平权初衷”,其实并无多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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