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开始启动2017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即日起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申请享受“稳岗补贴”。
据介绍,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2016年度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 2.29%。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丹阳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退休、死亡、升学、参军等自然减员证明材料,以及《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丹阳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花名册)、企业缴费发票等材料到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办理申报事项。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逾期不予办理。
(徐晶 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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