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核心提示: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选举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布: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唐东升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选举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布:

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唐东升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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