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1月20日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核心提示: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徐国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预算。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徐国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预算。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建议。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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