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任命公告

核心提示: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再选举的情况说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9名,各选区依照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共选出277名。

丹阳新闻网报道  今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副主任王金祥、周爱仙、蒋明辉、刘云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立群,以及市人大党组成员余新优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再选举的情况说明。据了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9名,各选区依照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共选出277名。经过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确认当选的277名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会上,根据宪法宣誓规定,新任命人员还进行了宪法宣誓。 (彭忆严)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陈  俊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许  伟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尹建伟同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方红卫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康  珺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免去:

王锁平同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  飞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方红卫同志代理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2016年12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李军同志因工作调动,已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的提名,丹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方红卫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9名,各选区依照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共选出277名,尚缺12名。丹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这次选举产生的27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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