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如何尽可能让经济实力不济的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成为很多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
今年我市道路救助金垫付近200万元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日益频繁,给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不安定因素。然而,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抢救医疗的费用可能十分高昂,这让许多经济本就拮据的家庭无力承担。为了尽可能让这些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我省五年前成立了道路救助基金且在丹阳设立了网点,在这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四月份,在我市340省道100公里处,有一个拖拉机和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主当场受伤,后被送往市中医院抢救。几天抢救下来,电动车主的医疗费用就高达7.6万元。他家人根本无法承担如此高额的医疗费用。丹阳紫金保险路救专员从交警处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与中医院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配合患者家属收集路救基金垫付的申请材料。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优先垫付了电动车主的抢救、治疗、手术等费用合计6.5万元,保证了手术的及时和顺利进行。
七月份,市民王某因车祸受伤,住进了位于常州的解放军第102医院。尽管医院不在丹阳范围内,但紫金保险路救专员还是充分与患者家属沟通,及时与医院取得了联系。一周内为伤者垫付了90294.54元的抢救费用,使他很快转危为安。
据负责运行我市道路救助基金的紫金财险负责人韦冬良介绍,2011年3月,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同年11月,紫金财产保险受托管理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全面负责救助基金项目的运作和管理。
据了解,道路救助基金是一个有爱心的组织,主要负责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值得一提的是,该道路援助基金救助范围广泛,不是非要保了紫金保险才能垫付,主要有四种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可申请道路救助: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以及其他需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无人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需救助的。事故中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医疗机构、殡葬机构都可以作为救助基金的垫付申请人。
目前,我市的道路救助基金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都建立了联系,在这些医院都有道路援助基金经办人,由申请人、公安机构、医院各方面合作搜集资料后送达网点,即可进行救助办理。资料齐全后,由丹阳网点初审核,再由南京中心总审核,最后由南京中心再把救助金汇到医院财务。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我市道路援助基金总计垫付救助122件,全部为抢救费用垫付,垫付救助金额288万余元,而且成功追偿32件,追偿金额达86万余元,使很多因车祸而受伤的暂时无法缴纳医院治疗费的群众得到救助,得到了市民们的一致好评。
(张青文 嘉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