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
三星召回不能因“缺发票”拒绝退货
中国消费者协会12日发布消息称,中消协将监督三星公司做好SM-N9300GalaxyNote7手机召回工作,三星不得以缺发票等理由拒绝退货。
中消协提出,消费者退机或者换机时,三星公司不能以手机有损,包装或附件不全、有损为由拒绝召回。消费者如持有合约机,应享有同等的被召回的权利,且三星公司不应在合约机与话费之间的计费标准上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
中消协要求,消费者选择退机的,三星公司应在合理期间内提供备用机,供消费者正常使用。如遇到缺乏发票等凭证时,三星公司有义务对应自身销售记录、后台激活记录查询确定,履行召回义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退货。
中消协提出,消费者选择换机的,三星公司对其他型号手机的计价应合理,且应在更换时提供全新的三包凭证,对购买凭证做出明确有效的更正。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消费者在退机或换机过程中,三星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数据存储转换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另外,消费者因配合本次召回所产生的产品邮递费用等运输必要费用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中消协同时提出,三星公司应向发生爆炸问题的消费者致歉,并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
(任可馨 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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