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你的工资涨了吗?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9月13日,全国已有江苏、上海、天津、山东、辽宁、重庆、海南、河北、北京等9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1%左右。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最直接的是低收入群体,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这一群体的收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尽管没有明确的统计,但是靠“最低工资”吃饭的人并不少,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劳务派遣工,再如收入由“底薪+提成”组成的销售人员等。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2015年,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约14%。
有了调整周期和平均增幅,还需要在哪里增加含金量呢?社保和公积金!《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但社保和公积金并不在内,这就给本来就不高的最低工资增添了“变数”。为此,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规定,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有些省份则并非如此——在本就不高的最低工资中减去几百元,劳动者拿到手的钱减少令人“窝心”。(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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