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车去上班,刚走两分钟却被司机“抛弃”路边,司机表示自己有事儿,“不想拉你了,你赶紧下去”。北京的张女士下车后仍心惊胆战,并发现乘坐的车辆并非滴滴软件显示车型。她将这一情况反馈至滴滴公司,得到了一分钱的订单取消补偿费。
近日,记者介入后,滴滴出行表示再给予张女士20元的代金券作为补偿,但被张女士拒绝。
乘客下了单约了车,等于与滴滴网约车平台达成了承运合同关系,滴滴公司应严格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按地、按指定车型接送乘客,并保证乘客旅途的舒适、安全。如果要解除、变更合同,取消订单,需要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或满足法定条件,否则就会构成单方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乘客约车去上班,刚走两分钟即被司机任性地“抛弃”路边,肯定会心情糟透了,司机则无疑有失契约意识,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
对此,应谴责司机任性而为,置乘客利益于不顾的不道德不诚信行为,滴滴平台则应向乘客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并给予司机相应的教育惩戒,且在今后加强平台监管,包括对签约司机的准入审核、业务培训和管理等。
但乘客将情况反馈至滴滴公司后,没有听到一句赔礼道歉的话语,仅将平台扣除司机的一分钱的订单“取消费”作为补偿,这也未免太过儿戏,与其说是补偿,不如说是羞辱,显得太没有诚意。
究其实,则是滴滴公司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知道平台司机单方取消订单,擅自将乘客“抛弃”路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违约行为,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严重消损了滴滴平台的信誉形象。且对于这种违约行为,依法应担责赔偿,而非施与恩惠般的“补偿”。
而对司机的处理上,明明“司机承认是自己的问题”,滴滴公司却轻飘飘地扣除其一分钱的“取消费”。如此毫发无损的“取消费”,只会助长今后平台司机随意取消订单。这充分暴露了滴滴平台对签约司机管理的松弛,也是对广大乘客权益的不负责任。
记者介入后,滴滴公司表示再给予张女士20元的代金券作为补偿,却始终没说车型不一致是怎么通过审核的,也没有向乘客赔礼道歉,如此轻描淡写、敷衍应付,仍然缺乏诚意,自然无法令人满意。
网约车已经合法上路,但如果不强化平台监管,依法尊重保障乘客权益,滴滴顺风车要一路顺风地发展壮大,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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