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银监办获悉,面对当前不少地方逃废债问题高发的态势,银监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和清理。
据悉,恶意逃废债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债务人借转制、转型、转产之机逃废债;有的通过转移、出售企业的有效资产逃废债;有的通过企业关闭,以“一企多名”方式逃废债;有的通过担保人故意推卸贷方责任逃废债。总之,逃废债问题给地方金融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根据国家银监会部署,市银监办将加强对高风险机构、业务和地区排查,逐步建立起风险机构、风险业务、风险产品、风险客户一览表。按照7月份银监会出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落实好董事长作为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行长作为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监事长作为风险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风险在什么地方出现、就在什么地方化解”。
据悉,从现在开始,银监部门将加强对城商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特别是对一些经营模式粗放、风险管理水平较低、前几年发展速度较快的机构,加强监管频度,采取监管约谈、暂停业务等措施,督促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排查,重点排查票据业务、资管计划投资、债券投资、贵金属抵押等业务的风险隐患,严防虚假交易、违规交易和外部诈骗;加强对高风险地区的排查,加大关联企业贷款、担保债企业贷款、循环担保贷款等风险相对集中和发达地区的排查力度,防止风险集中爆发,强化对钢铁等传统产业过度集中、增长持续低迷地区的信用风险排查力度,做好风险处置预案。(一良嘉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