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
——丹阳接受省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市级专项检查
8月9日,镇江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科文,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教科文处、发展规划与财务处、会计结算中心、人事处、安稳处、装备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市级专项检查组一行8人莅临丹阳,分6组考察了实验幼儿园、正则幼儿园、普善幼儿园等40多所幼儿园的创建现场。
下午,检查组对我市2011~2015年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中经费投入、建设工程、教师配备、装备配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资料检查,并详细了解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制定情况和2016年工作进展情况。
黄科文在检查中指出,丹阳在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中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可观可看,同时还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重视汇报材料的准备,尤其是特色亮点工作上,要将“珍珠连成串”;二是打造好现场,尤其是园长的“应知应会”内容,要做好培训工作;三是对于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普惠型民办幼儿园,要加大培训、维修、生均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力度。
丹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马宇凯在汇报中提出,丹阳市自2011年3月制定《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后,积极推动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在推进过程中,紧扣“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机制改革、办园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内涵提升”等关键,整体考虑、系统推进,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促进了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高规格把控政策方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专项会议,积极谋划发展。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丹阳市委市政府以最高规格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就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统一了思想,寻找了差距,强化了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会提出工作要求,向各镇(区、街道)下达了任务书,明确了近三年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和建设工程项目,并将工程项目在《丹阳日报》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凸现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政府行为。
着力做到政策先行。我市将学前教育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优先发展的范畴,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丹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期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等文件,明确了目标、分解了责任、落实了举措,形成工作合力。为保障学前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制定了《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2~2030)》《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丹阳市住宅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丹阳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等支撑性文件,切实解决了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大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构建了责任分解机制。市政府以任务书的形式,将学前教育建设工程任务分解到各镇区,并以目标责任状的形式下达到各个镇区,教育局与各镇区主动对接,这样既明确了责任,又强化了落实,形成了“市级统筹、市镇共建,教育主管、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每个月召集各镇(区、街道)就学前教育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推进,并定期在媒体公布各镇(区、街道)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完成情况;同时,市政府牵头市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和省、市创建项目。三是建立了督导考核制度。出台《丹阳市镇(区、街道)教育工作考核方案》,加大了对镇(区、街道)教育工作考核中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情况分值比重,并将结果纳入到镇(区、街道)党政“五位一体”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高标准推进工程实施
为推动学前教育的合理布局,我市2011年制定《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按年度分步实施。在建设过程中,对照省优质园标准,采取异地新建、改扩建等形式,不断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现代化水平。
坚持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新建园建设。2013年7月出台《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2-2030)》以行政区域内住宅区规划居住人口和每百户产生的幼儿园生源数规划指标为依据,在分区规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阶段,同步整体做好幼儿园的规划布点工作。自2011年到目前止,全市实际建设的工程有47个,其中,39个已交付使用,占比82.8%;6个已开工建设中,占比12.7%;2个在准备阶段,占比4.26%,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成效显著。
突出广域覆盖,有效落实住宅配套园建设。随着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于2013年4月,市政府出台《丹阳市住宅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2015年5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丹政发〔2015〕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执行小区配套政策。
如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未能同步交付使用,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各项验收手续。目前,天波城、碧桂园、普善小区等小区均已完成学前教育设施配建。
关注公益普惠,加强普惠型民办园建设。我市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2013年出台了《丹阳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从人事、财政等方面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力扶持,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纳入常态长效化轨道,为其良性发展营造更加广阔的空间。
市财政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了极大的经费支持,2015年,以奖代补下拨1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经费110万元,近三年按省示范幼儿园330元/生、镇江市优质园300元/生、合格园250元/生的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转经费进行了补助。
2016年进一步将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运转经费补助提高到385元/生。
高增长凸显保障后盾
夯实经费保障。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落实以来,明确并完善“以县为主,县、镇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一直保持高增长。一是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经费总量逐年增加,近几年占比一直保持在5%以上。2014年市财政学前教育投入8606万元,当年财政教育经费决算额为168720万元,占比5.1%;2015年学前教育总投入9765万元,当年财政教育经费决算额为179975万元,占比为5.43%。2015年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由2012年的300元提高到385元。同时,进一步落实了镇(区、街道)政府财政投入的主体责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二是专项经费投入逐步加大,2012年市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00万,2013年提高到1095万,2014年我市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766万,2015年我市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470万,2016年进一步提高到2100万元。三是贫困幼儿入园资助体系逐步构建,2012年到2015年,我市学前教育共资助幼儿13355人次,金额达805.1万元,高于省定要求。
保障队伍建设。一是大幅提高在编教师比例。自2012年起每年投放编制35名以上,占全市全年教师进编指标的四分之一强。
其中百分之九十编制全部放入农村幼儿园。2013年新招聘35人,转岗21人;2014年新招聘38人;2015年新招聘50名,6个男幼师,外地调入2个;2016年新增招聘教师35名,男幼师3个,外地调入7个。为确保教师质量的平衡,坚持城乡流动制度,对青年教师提出必须有三年农村工作经历的要求;每年由城区幼儿园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支教,农村幼儿园选派教师到城区学习。有在农村工作经验的教师,在职评、骨干教师评审时给予优先照顾,镇政府给予相应补贴。二是优化教师性别结构。目前,我市有在职男幼儿教师16名,近年来已签约免费幼儿师范男生71名。
三是率先实施人事代理。2014年4月,我局协调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丹教〔2014〕80号),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聘用教师在实施人事代理程序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纳入在编教师同等管理,其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待遇,职称晋升后其工资待遇有所体现。聘用教师在培训上积极对照公办教师要求进行。在保证提升待遇的同时,对不符合专业条件的聘用教师逐步清理,进一步激发聘用教师持证上岗的积极性。目前,有410名聘用教师实施了人事代理。
高起点推进创优工程
创建坚持高标准。我市对省优质园创建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并且坚持标准,成熟一家,创建一家,每年通过率均为100%。目前,全市幼儿园(点)63个,其中成型幼儿园56所,省优质幼儿园37所。38所公办幼儿园中,省优质园有34个,占比已达到89.74%,而民办园中省优质占比较低。我市根据公民办优质资源暂不均衡的现状,盘点和确立创建任务,并进行帮扶。召开好创省优质园动员会、材料申报指导会等,进行预检模拟,尤其做好两个扶持。一是专项经费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实施和公办园一样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设施设备维修经费及玩具图书经费也和公办园奖补政策一致。对创建成功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丹政发〔2015〕29号)的文件要求,对新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园和新创建为省、市优质园的普惠性民办园,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奖补”。二是派驻教师扶持。目前,有7名在编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担任管理和支教工作。
发展坚持高要求。一是逐步改革了管理体制。分批将所有幼儿园全部独立建制,并把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提升为正校级单位,进一步提升了园长的自主权,激发了办园的活力。二是努力提高了普及率。严禁幼儿园小班招收小年龄幼儿,进一步提高了学前教育普及率,达到了99%以上。加强亲子教育,确保80%以上的镇区建成了亲子活动中心,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接受了专业育儿指导。三是加快实施了改革创新。我市结合区域特点,挖掘课程资源,建立发展规划,探索实施路径。出台《启动项目共同体工程,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方案》,结合江苏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和镇江市《指南》实验园活动,建立初步的“幼儿园项目共同体”体系。我市共同体的建立,以点带面地推进了课程游戏化工作,为公民办之间、各类别之间、镇(区、街道)之间的幼儿园搭建交流的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化。目前,练湖中心幼儿园、新区幼儿园、胡桥中心幼儿园、正则幼儿园为江苏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园;正则、云阳、练湖、胡桥、新区幼儿园为镇江市《指南》实验园;还有实验、云阳第一中心、南门等18家丹阳市项目共同体研究园。
对照一期五年行动计划的落实,以及我市实际情况,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幼儿园数量仍不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园问题,我们实行零拒绝。目前,在园流动儿童9036人,在园流动儿童占比37.3%。我市将流动人口子女幼儿与本地幼儿实行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保教、统一要求,同等享受教育资源,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入园率达100%。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相对不足。二是无证园依然存在。我市自2011年起清理整治了47个无证园,但是,由于外来务工创业子女的全接纳,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清理整治还未能达到应有的效果;三是教师资格占比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幼儿园拥有专任教师1401人,拥有资格证教师975名,占比69.%。
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我市制定了丹阳市的《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和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理顺体制机制、规划建设、财政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确定目标,创新路径。下一阶段,我市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优化优质资源布局。我们将按照《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重点工程项目的时间顺序,依据《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丹阳市住宅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从宏观上按规划的幼儿园进行布点和设计,按期推进幼儿园建设项目。
依法清理整治无证园。要求各镇(区)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无证园进行拉网式排查,多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无证园清理整治工作。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园,坚决取缔。通过规范清理整治让无证园现象逐步消除。教育部门和属地政府将共同做好幼儿分流和建设幼儿园工作,准备必要时采取法律程序。
切实提升师资水平。我们将通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等多种措施,进一步优化教师配置;开设“教师资格证书课程学习辅导”等培训班,帮助教师取得资格证。市财政将继续增加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学历进修,完善教师和园长的培训机制。
(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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